通知公告

南平市住建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勘察设计(含消防专项)和绿色建筑“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武夷新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勘察设计(含消防专项)和绿色建筑“双随机”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配合省住建厅开展勘察设计(含消防专项)和绿色建筑“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应当加强对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三)《消防法》第五十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四)《节约能源法》第三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九条,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01225-19日,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检查范围

全市2019年6月以来通过审查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以及按住建部令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和一般建设工程,项目从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包涵:大型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商场等项目的勘察设;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特殊建设工程消防、一般建设工程消防,具体项目由检查组抽取确定。

四、检查内容

(一)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和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以及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编制深度要求、落实建筑设计安全防护措施、抗震设防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资格以及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等环节审批流程的合规性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外窗等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三)实地抽查部分地区项目消防、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建筑外窗等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四)检查免审项目是否符合免审范围及项目勘察设计质 量。

五、检查工作安排

(一)采用互联网+”方式检查,依托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福建省建设工程动态监管系统随机抽取项目进行检查,并对部分项目的消防、节能等情况进行实地抽查专家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按专业组成小组,岩土、建筑、结构、电气或给排水、消防、绿色建筑等专业(专项)专家各不少于2人,消防专项的形式审查工作邀请部分未受检地区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同志配合开展。受检地区要组织人员配合,做好实测实量、设备调试等工作。

(二)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按时反馈市局设计科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建设局立案查处。

(三)检查期间专家差旅费由省厅承担,食宿按规定从简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四)为方便工作,请受检各县(市、区)住建局指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姓名、手机号码于20201228日前报送市住建局科技设计住建局科技设计科:叶鹏飞,手机:13950696033工程科: 邹瑜,手机:18659989515传真:0599-8722963,邮箱: npjsj8722963@163com )。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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